申請機構須填寫申請表格,並連同所需資料及文件以郵遞方式或親自送交婦女事務委員會(婦委會)秘書處婦女自強基金執行小組。
- 填妥並已簽署及蓋印的指定申請表格及開支預算表正本;
- 填妥的申請表格及開支預算表的軟複本,並儲存於USB;
- 證明申請及合辦(如有)機構符合資格規定的證明文件;以及
- 其他相關文件(如有)。
請注意,所有重複、使用非指定申請表格遞交、逾期遞交、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若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請確保已支付足額郵資。遞交申請的日期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
請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透過以下其中一種方法遞交申請:
申請機構須填寫申請表格,並連同所需資料及文件以郵遞方式或親自送交婦女事務委員會(婦委會)秘書處婦女自強基金執行小組。
請注意,所有重複、使用非指定申請表格遞交、逾期遞交、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若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請確保已支付足額郵資。遞交申請的日期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
申請機構須在政府電子表格網站並按指定格式及要求上載所需證明文件的電子檔案。
遞交電子表格後,申請機構須列印電子表格的己部 - 「聲明」,簽署並蓋上機構印章,於遞交電子表格後的7日內以郵遞方式或親自送交婦委會秘書處婦女自強基金執行小組。
經政府電子表格網站遞交申請的機構,可在遞交申請後下載PDF格式的已遞交表格,以作記錄。隨後會收到由網上系統自動發出的電郵確認成功遞交申請。
經郵遞/親身遞交申請的機構,我們會以電郵方式發送確認通知書,如申請機構於遞交申請後7個工作天內未有收到確認通知書,請與我們聯絡,以便跟進。
婦女自強基金2024-25年度第二輪申請已經截止。
申請機構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三個月獲書面通知申請結果。